民生政策落地见效,安居保障温暖民心。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实施《自治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指引(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个体户、外卖员、新业态从业者等灵活就业的各类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且在自治区开立个人账户不再受户籍地、参保地等限制。

4月15日,霍尔果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人头攒动,住房公积金窗口前排起了长队,办理量较平日大幅攀升。不少市民专程赶到现场咨询、办理相关业务,生怕错过这份安居福利。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除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的低息公积金贷款利率外,首次开户,足额缴存满6个月且资金未使用,可享受100元/人补贴标准;足额缴存满12个月,账户正常,在年度结息利率1.5%的基础上再给予0.5%的利息补贴,即:账户状态正常,当年新增缴存额可享受2.0%的利息。且灵活就业缴存账户与单位缴存账户可相互转移接续,互转互认。



市民施安宁静表示,她此前一直在哈密市发展,因看好霍尔果斯的潜力,便来到这里。但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始终无法正常缴存和支取公积金。得知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新政落地后,她第一时间来到窗口咨询办理,心中的困扰迎刃而解。
施安宁静说:“个人缴纳公积金满半年,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比如说我要买一套房子,贷款30万元,还款20年,利率要比商贷低将近2万元,非常划算。”


为提升新政策的知晓度与覆盖面,伊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霍尔果斯市管理部通过线下宣传、线上推送、窗口讲解等多种形式,精准推送缴存标准、补贴规则、贷款权益等内容,引导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应缴尽缴,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
“我们将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流程,大力推行灵活缴存、线上便捷办理,切实保障新业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职工享有同等公积金权益。同时,持续加大政策宣传普及力度,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熟知政策、用好政策,真正把住房保障红利送到群众身边。”伊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霍尔果斯市管理部工作人员祖米热提·帕尔哈提说。(记者 冯启恒 通讯员 李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