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净化市场消费环境,严厉打击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此次执法行动采用现场检查、查阅台账、问询等方式,对全县多家文化经营单位、娱乐场所、校园周边经营商店等展开随机检查。重点检查烟酒商行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对未在显眼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志的经营店进行执法教育,并督促现场整改。
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现场向经营单位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引导从业人员树立守法经营意识,并鼓励群众提供案件线索,共同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下一步,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以实际行动保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