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广大师生知法、守法、懂法的自觉性,11月20日,岳普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深入辖区育才幼儿园开展“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主题教育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通过讲解PPT课件、解答问题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师生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的由来和活动开展的意义。民警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冬季出行特点和农村学校周边交通的特点,告知学生们随意横穿马路、过马路时互相追逐打闹、无证驾驶电动车、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讲解乘坐超员车、农用车出行的后果。
同时,民警倡导学生日常要加强对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树立安全出行、安全乘车、安全骑车的理念,夜间出行时须穿着亮色衣服易“被发现”,乘坐电动车、摩托车时务必要佩戴好安全头盔,乘坐小车或客车出行时务必系好安全带;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确保出行安全,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
通过此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仅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还提高了师生出行避险能力。交通安全意识在同学们的心中生根发芽,为创建安全畅通的校园出行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