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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林草局成功救助国家“三有”野生动物三趾鸥,共筑生态和谐家园

作者: 刘晓光    来源: 轮台县林业和草原局    日期: 2024-11-19

  11月14日下午,轮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基层护林站工作人员在例行巡护过程中,在一片湿地中发现一只疑似受伤无法飞行的水鸟。工作人员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给轮台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接到报告后,县林草局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救助。

  经过初步检查,工作人员确认这只水鸟是一只三趾鸥,属于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三趾鸥是一种生活在沿海和湿地的鸟类,主要分布在亚洲东部沿海地区。作为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三趾鸥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三趾鸥被带回后,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详细的检查。经诊断,这只三趾鸥因年幼缺食导致体力不支,无法正常飞行。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了小鱼和水等食物,确保其营养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待三趾鸥体力恢复能够正常飞行和独立生存能力后,会将其放归自然。

  此次救助行动不仅展现了轮台县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视和责任心,也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关注和支持。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宝贵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身。轮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将继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提升公众保护意识,为建设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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