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克拉玛依区分局用实际行动践行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努力提升服务质效,切实提高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我多年拿不到手的不动产证终于解决了,感谢你们,解决了我的大难题!”2024年9月,拿到不动产证的张佃玉,不停地对市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农户张佃玉多年前购买了克拉玛依区农业综合开发区的344号庭院,当时仅和原权利人自行交易,未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来,在张佃玉申请办理不动产证时,原权利人见庭院升值,便故意不配合其产权证的办理。由于张佃玉缺少合法登记资料,且两人间存在土地纠纷,因此该庭院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张佃玉多年苦心建设的“家园”得不到权利保障。
为解决燃眉之急,张佃玉联系了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市自然资源局在得知情况后,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和克区分局,共同研究如何帮助张佃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24年8月,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到张佃玉的家中回访时,张佃玉拿到了法院的胜诉判决书,同年9月,凭借法院出具的胜诉判决书,张佃玉顺利办理了不动产证,至此,农业综合开发区344号庭院这块一直悬在他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
为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克拉玛依区分局针对农业综合开发庭院经济区交易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研究,积极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全面摸排庭院区。对庭院区总计673宗地再次进行全面摸排,摸清审批情况、交易情况、建设情况等内容,制作《农业综合开发区土地利用情况摸排台账》;二是理清历史沿革。对《克拉玛依农业综合开发区庭院出让暂行办法》《关于延续办理农业综合开发区庭院经济区房屋权属登记的备忘录》等历史文件已不再适用的实际情况,多次开展调研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三是会同住建部门,研究房产登记信息、土地登记信息,调查部分庭院户私下交易、多手倒卖等现象,研究规范管理的可行性政策、方法、程序。
截至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克拉玛依区分局共完成31宗庭院地初始登记,办理转让52宗,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小房本”撬动“大民生”,农业综合开发庭院经济区交易难的历史遗留问题正逐步解决。
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引领下,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克拉玛依区分局将与时俱进,持续提升队伍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服务措施,让群众享受到更多便利,实实在在提高群众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