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蕴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始终将服务大局作为职责使命,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以能动司法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为富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富蕴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80件,审、执结案件2531件,执结案件标的额4868.75万元,执结率为73.2%。
积极推动多方参与,为诉源治理助力赋能。
“通过人大代表‘接地气’的说理和法官专业释法,让我们更好地换位思考、互相体谅,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
近日,在富蕴县人民法院可可托海人民法庭邀请可可托海镇人大代表参与纠纷调解,在各方努力下,最终,原被告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两起涉及凿井纠纷案件在法院经第一次庭审后,由于双方当事人在关键事实认定上存在较大分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高效的化解双方矛盾,避免进一步诉讼程序和鉴定工作,节约当事人时间和经济成本,富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邀请人大代表、调解员通过多次走访现场,实地查看并与当事人详细交谈,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细致分析问题,最终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共同达成了调解协议。其中一起案件更是即时给付,当场支付2.7万元。

富蕴县人民法院以源头疏导、综合治理为发力点,充分发挥镇“人大代表之家”、村“人大代表联络站”、共享法庭、基层立法联系点等阵地资源优势,开创诉源治理的新局面,实现群众烦心事在综合服务圈内化解,为辖区群众打开了说心事、解小忧的一道“心门”。2023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56次,指导调解纠纷500余起。
主动靠前搭建平台,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新环境。
“希望法院能够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建议法院能够更加关注并坚决制止恶意维权和虚假诉讼行为,保护企业正当合法权益……”
随着小微金融迅速发展,金融纠纷案件呈爆发式增长态势。为进一步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向金融领域延伸,为进一步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执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共同找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抓手举措,发挥行业部门诉源治理主动性和作用,富蕴县人民法院探索建立金融调解室,搭建金融调解平台,形成了由法院与行业主管部门双牵头、职能部门协同推进、调解组织共同实施的调解工作框架,推行专业调解员入驻、代表委员特邀、示范裁判引领的解纷模式。并定期召开金融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近距离、面对面听取企业家意见,更好的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截至目前,富蕴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共接收案件1500余件,金融类案件230件;调解成功230件,调解率达100%。
“涉金融案件数量大,案件往年动辄几十件上百件批量涌入法院,我院共设立保险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3个调解室,致力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法院+社会’调解新格局。金融调解组织的建立实现了案件精准分类引流,进一步简化了诉讼流程,提高了法院与各金融行业的工作效率,为金融纠纷开辟多元化解新通道。”富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卢瑶瑶说。
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人无影,车无踪’是执行工作中的一大难题,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与执行法官‘躲猫猫’更是家常便饭。”富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沙木哈提说道。
富蕴县人民法院为破处执行工作查人找物难题,利用多方基层治理手段,加大查人找物力度,健全网格员查人找物机制。申请执行人胡某与被执行人汤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汤某未按时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义务,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汤某一直与执行法官“躲猫猫”,执行法官通过人民调解微信群、法官联系点,最终在汤某返回村里时,将其带回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模式,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促进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思想转变,执行局成立“执前督促”小组,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主动介入、分类施策,将更多的案子化解在立案前,做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努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努某某支付原告王某某7.6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原告无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案件进入执前督促程序。
执行员在与被执行人沟通时,被执行人努某某仍不以为然,认为不履行支付义务,无所谓的态度。执行员给努某某上了一堂关于被执行人的课,对逾期不履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查封、扣押、冻结资产等详细作了释法。经过两小时的开庭,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4万元,余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执前督促能够使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快速兑现,被执行人因为及时履行义务免去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尴尬,执行员做到了高效快速结案,节约了司法资源,可谓一举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