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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教育宣传月|关于金融产品消费的风险提示

作者:    来源: 平安人寿新疆分公司    日期: 2024-09-14

  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产品的种类日益丰富,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在此背景下,一些保险公司或销售人员为了追求业绩,可能会采取不当营销手段,比如以某款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炒作,以此吸引消费者购买。这种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还可能损害保险行业的整体形象。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在金融活动中的安全感,平安人寿新疆分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如电视、广播、网络等,发布的相关教育材料,学习保险知识和法律法规。

  二、在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时,要充分考虑自身需求,合理匹配风险承受能力等不同因素,结合产品功能和自身消费能力,理性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

  三、不要盲目听从他人推荐,过分追求收益或从众心理,而选择不适合自己或家庭的金融产品最终没有满足自身需要,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

  四、如您对即将购买的保险产品或服务有异议的,应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履行说明义务,确保自己心中有数。对于已经购买的保险产品或服务有异议的,及时联系保险销售人员,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身权益,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等虚假承诺,不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不法行为。

  保险不仅是对未来的保障,也是对家庭和爱的一种承诺。通过风险提示,我们希望您对保险产品的风险有所了解,并能够更加明智地选择适合您的保险方案。愿您在未来的道路上,无论风雨,都有坚实的保障相伴!(平安人寿新疆分公司供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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