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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有温度 “以羊抵债”促履行

作者: 赵燕青    来源: 沙雅县融媒体中心    日期: 2024-09-14

  9月12日,沙雅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以活羊作价抵偿给申请执行人清偿借款,一件因借款而起执行案件,因法官“卖羊”顺利执结。不仅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又解决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得以充分彰显。

  依某和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沙雅县人民法院调解,艾某应向依某偿还借款15000元,但艾某迟迟未履行偿还义务,依某向沙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艾某尽快履行义务,但艾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执行干警遂前往艾某住处,耐心向其释明法律法规,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艾某最终表示“愿意清偿债务,但目前除了羊圈里的几只羊,自己在没有其他的财产和经济来源,实在是没有能力清偿全部欠款”。根据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执行干警因案施策,想到“以羊抵债”的方式解决本起纠纷,便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进行多次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一致同意申请人依某放弃3000元,被执行人将11只羊作价12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该案圆满执结。

  “以物抵债”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处理案件,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尽快实现,成就最大化的“双赢”,是强制执行中财产变价的重要手段。本案的顺利执行,正是沙雅县法院准确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以物抵债”执行措施,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缩影,不仅通过个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还及为被执行人卸下了沉重的债务包袱,让强制执行有感情有温度,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信息发布]
01007032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302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