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思路,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争取支持,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谢谢你帮我化解问题,正因为有了你的帮助,我的损失减少了。”阿某拉着调解员的手激动地说。
近日,在乌什县发生了一起因交通事故赔偿引发的矛盾纠纷。当事人艾某在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与驾驶小轿车的阿某先生发生碰撞,造成艾某受伤住院。
事故发生后,双方对于赔偿金额产生了巨大分歧。艾某认为自己受伤严重,不仅身体遭受痛苦,还耽误了工作,要求阿某支付高额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费用。
“艾某的赔偿要求过高,我觉得这次事故双方都有责任,况且他身体状况还可以,我无法承担他的赔偿要求。”阿某觉得自己不应该承担高额赔偿,双方僵持不下,矛盾日益激化。
乌什县司法局得知情况后,立即组建了专业调解团队。调解团队首先分别与艾某和阿某进行沟通,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和理由。
“在调解过程中,艾某哭诉着自己的遭遇和经济压力,阿某则表达了自己的无奈和困惑,我们仔细分析纠纷焦点问题,从法律、情理、社会效益等多个角度进行考量。同时,向双方详细讲解了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划分和赔偿标准。”乌什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阿迪力江•萨拉木说。
为找到最佳解决方案,调解团队多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协商。在调解过程中,充分运用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多个合理的赔偿方案供双方选择。经过数轮艰苦的谈判和协商,双方的分歧逐渐缩小。
最终,在乌什县司法局调解团队的不懈努力下,艾某和阿某达成了一致意见。阿某同意按照合理的赔偿标准支付艾某的各项费用,艾某也表示接受并愿意尽快解决此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这起矛盾纠纷得以成功 化解。
今年以来,乌什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排查700余次,调处各类纠纷1981起,调解成功1981起,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今后我们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用法律和真情构筑和谐,为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阿迪力江•萨拉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