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种苗生产、经营、使用过程质量监督,加大苗圃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做好生产经营档案,保障2024年绿化造林种苗工作顺利开展,8月22日至8月25日,师市林业和草原局对辖区内苗圃地开展种苗质量检查。
检查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植物检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查阅苗圃地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标签、档案和制度执行情况等内业资料。经过对香妃海棠、橡树、杨树、沙棘(深秋红)等苗木进行现场抽检,未发现劣质种苗。
师市林业和草原局表示,辖区内林木种苗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两证一签”制度,要积极对苗圃地开展日常自查,必须保证苗圃不出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此次检查有效提高了经营业主种苗生产安全、种苗质量保障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意识,进一步规范依法依规经营,有效防控检疫性病虫害传播蔓延,确保师市辖区林业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