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焉耆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阿衣努尔·玉山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
阿某欠吐某借款多年未还,吐某一纸诉状将阿某诉至焉耆县法院。阿某表示近几年已支付了利息给吐某,实际欠款本金并不多,并且目前经济较为困难,希望可以当面与原告进行调解。
本着调和矛盾、化解纠纷的初衷,阿衣努尔法官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协调,争取给当事人找到一个“双赢”的调解方案。但吐某坚持要求阿某按出具的借条金额归还借款本息,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通过多次约谈,结合双方补充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阿衣努尔法官筛查出案件关键信息,渐渐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决定从利息入手再次进行调解。
阿衣努尔法官首先向吐某释明,国家对民间借贷的利息有明确的规定,约定利息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法律不予保护。经过一番释法析理,吐某沉默不语。阿衣努尔法官又向阿某释明,偿还借款义务,不能以经济困难作为欠债不还的挡箭牌,更不能因急用钱就随意承诺高额利息。虽然已支付的高额利息可抵扣部分本金,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利息也应当受到保护。
经过阿衣努尔法官不懈努力,最终吐某、阿某达成调解协议,阿某在15个月内分期分批将欠款本息10万元归还给吐某,双方在友好的氛围下签订调解协议。看似不起眼的“小案”,往往蕴含着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热切期盼。此案中,阿衣努尔法官在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利益基础上,通过释法明理,促使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握手言和,促使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