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传来喜讯,全疆首批共136家“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名单正式公布,博州6家药店成功入选。
为深入贯彻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博州医疗保障局经过严格筛选与综合评估,最终确定了6家具备优质资质、管理规范、布局合理且服务群众表现突出的慢性病、双通道和门诊统筹药店作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试点单位。这6家药店分别是州直国药控股新疆博州药业有限公司便民药店、新疆永瑞兴康药业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店、新疆天天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博乐市第三分店、博乐市伊犁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第七分店、精河县华康仁德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以及博州温泉县福庆堂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与集采药品价格的公开透明,博州医疗保障局与各示范药店共同签署了《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承诺书》。该承诺书不仅明确了示范药店需遵循保本经营、让利于民的原则,还详细规定了药店需对所有集采产品严格按照中选价格销售,对国家谈判药品按照谈判价格销售,并确保医保统筹支付的药品售价不高于招采平台挂网价,所有纳入医保报销的药品价格均不高于非医保报销价格。此外,承诺书还要求示范药店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的配置率需达到一定标准,以充分满足群众的用药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参与试点的零售药店将严格遵守《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承诺书》的各项要求,以“零差价”的方式销售国家及省际联盟组织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这一举措不仅进一步发挥了集采药品的价格优势,还有效扩大了集采药品的覆盖面,为推动解决群众购药负担重、购药不便等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博州医保局业务一科科长欧恰说:“我们坚信,通过各示范药店的共同努力与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一定能够推动我州药店药品价格回归至合理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廉价的医药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