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全面挤压涉车盗窃类犯罪活动空间,福海县持续组织开展“拉车门 保安全”行动,为辖区群众“平安”上锁。
“您好,我是福海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请问您是车牌为XXX的车主吗,我们巡逻期间发现您车门未锁,请尽快到场锁好,以免钱财损失。”8月13日晚,正在小区内巡逻的民警发现了一辆未锁车门的车辆,当即通知了车主。车主薛飞说:“由于我回家比较着急,车门忘锁了,非常感谢咱们公安干警及时的提醒。”
“所谓‘拉车门’,就是窃贼一旦发现车主车门未锁,便会趁机将车内财物一扫而光,特别是当看到车内放有贵重物品时,甚至以撬锁砸窗等方式来盗取,车主发现时窃贼都已逃离现场。”福海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包尔江·赛勒克介绍,自今年6月份以来,城镇派出所每日组织巡逻力量,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停车场、居民小区、沿街商铺等易发案地段开展不间断夜巡夜查,用“拉车门”的方式确认停放车辆是否安全上锁,重点排查停车不锁门、下车不拔钥匙、车内暴露贵重物品等情况。包尔江·赛勒克说:“我们坚持以防为主,把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重点工作,同时开展安全教育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阻断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机。通过我们的努力,有效遏制违法犯罪的发生,为群众的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截至目前,共破获“拉车门”案件8起,检查车辆1300余辆,发现未锁车门90余辆。枝叶总关情、点滴见初心。正是这些群众天天有感的小事,见证了公安机关的民生情怀和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