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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

作者: 刘国雄    来源: 叶城县融媒体中心    日期: 2024-08-12

  8月8日,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检查和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有效消除因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引发的的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大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中,工作人员重点检查了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经营资质是否合法齐备;产品合格证、3C认证是否真实有效;产品合格证信息与整车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改装、加装、缺少配件、蓄电池品牌型号混配等问题;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留存购销台账及相关票据。同时警示经营者不得销售改装、拼装、假冒他人厂名、厂址、未获得认证的车辆。

  电动车销售商麦麦依明·马木说:“作为电动车销售商,进货的时候我们要跟厂家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动车合格证,3C认证证书,检验报告等,销售的时候不能随意加装改装,确保我们销售的电动车符合国家标准。”

  工作人员还向各经销商介绍了不合格的电动车、经过改装、加装动力装置、改动电动自行车技术参数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伤害。要求销售商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主动向消费群众宣传无牌无证、不佩戴头盔、加装雨棚等违法行为的危害,禁止在销售过程中混淆车辆概念,更不得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计量安全管理股股长马木提江·赛地拉说:“下一步,我们将紧盯突出问题,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全县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和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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