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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以“河长制”促“河长治” 守护生态安全

作者: 娜扎凯提、尹佳徽    来源: 英吉沙县融媒体中心    日期: 2024-08-12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英吉沙县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以“ 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为己任,紧盯河湖长制目标任务,突出落实巡河、管河、护河、治河等举措,扎实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8月8日下午,在乌恰镇青年水库,县水利局河长办干部严格按照河长分级巡查制对附近河道开展巡查,做到“村级河长巡全面、镇级河长巡重点”,实现河道管护全覆盖。同时,及时更新公示镇村两级河长信息,建立各级巡河台账,发现问题随手拍、随时传,确保问题早发现、快解决,推动巡河工作走深走实。

  乌恰镇河长艾丽姆古丽·佧米力表示,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将“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不间断巡查河流,重点查看河流水位变化,及时排查隐患。

  此外,还对过往的路人及河道附近村民宣传保护河湖环境卫生、关爱自然的文明理念,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河道治理,切实增强保护河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用实际行动保护生命之源。

  乌恰镇巴依买里斯(8)村村民阿布杜米吉提·托合提表示,将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合力做好爱河护河工作,让河水更清澈,让河岸更宽阔,让我们的家乡更美丽。

  随处就能呼吸到新鲜空气,抬头就能看见蓝天白云,这是每一个人的愿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英吉沙县各相关部门将立足自身岗位,不断创新巡河治水、护河监督、涉河宣传等工作方式,因地制宜推进不同类型河湖治理保护,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县河长办主任伊丽努尔·祖农表示,将立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将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严格落实各级河长巡河制度和水库值班巡查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密切关注河道、水库周边环境,全面排查“四乱”问题,确保辖区内水域安全稳定和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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