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由自治区人民医院临床检验中心牵头主编的地方标准—《布鲁氏菌病临床实验室监测与评估工作指南》(DB65/T 4810—2024),该标准将于2024年9月10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自治区人民医院牵头主编的首个新疆医学检验专业地方标准。

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又称布氏杆菌病、波状热,是由布鲁氏菌所引起的动物源性传染病,人类通过接触感染动物的排泄物,或者摄入由感染或患病动物制成的食品而患病,患者多表现为反复高热、大汗、乏力、关节痛、肝脾及淋巴结肿大等症状。该病在全世界均有流行,新疆是高发地区。目前,虽然布病有较多的临床诊断方法,但应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使用时也存在一些混乱,同时缺乏规范的治疗效果评估标准。
自治区人民医院临床检验中心主任王昌敏、副主任李智伟、副主任技师罗斌和感染性疾病科主任张永萍等专家作为主要编制人,全程参与了本次标准的调研、编写与修订工作。王昌敏表示,建立《布病临床实验室监测与评估工作指南》可以规范各类布病实验室检测指标的应用,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而建立此项医学检验地方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新疆基层地区布病患者的诊断和复发筛查能力,完善布病治疗全过程评价体系,有效规范布病的诊疗及监测。
作为《布病临床实验室监测与评估工作指南》的主要编制单位,在医院领导大力支持与指导下,在相关行政和临床科室的帮助下,自治区人民医院临床检验中心与合作单位统筹协调,联合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和全疆各地州多名医学检验专业专家,组成标准编制小组。在编制过程中,各位专家积极调研基层实际情况,并按照自治区文件编写规范,针对项目名称、框架结构、部分技术内容等问题组织了多次线上、线下会议,为更加准确、科学、合理地制定标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这次标准编制充分结合了新疆的实际情况。”自治区人民医院临床检验中心主任王昌敏表示,本次标准编制涵盖布鲁氏菌病临床实验室监测与评估的基本原则、主体、内容及指标、对象、方法、流程、频次、设施设备、环境和生物安全、评估结果等内容,为布病临床实验室监测与评估的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指导依据,对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布病相关实验室检测的质量控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标准实施后,将有利于提升新疆各医疗机构布鲁氏菌病临床实验室监测与评估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对提高医学诊疗评估能力、减轻患者病痛和经济负担以及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产生促进作用,进一步推动新疆卫生健康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