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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海县:医保“家庭共济” 让群众更有依靠

作者: 刘维芳    来源: 福海县融媒体中心    日期: 2024-08-05

  “今年以来,福海县职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631万元,个人账户共济支付26万元。”据福海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卡里哈尔·哈依沙介绍,目前,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亲情账号授权业务的人越来越多。

  8月2日,在福海县人民医院,城镇居民刘文飞用医保个人账户为家人支付普通门诊相关费用,他觉得自实施医疗“家庭共济”政策后,既能减轻家庭负担,又能防止个人账户基金无效沉淀,解决“平时不用,用时不够,有人用不了,有人不够用”的问题。刘文飞说:“现在有了职工的医保‘家庭共济’以后,老人和孩子每年的就医费用也能从我们这个职工医保账户里去支出。今年我们家里共支出了4笔的‘家庭共济’,总共使用了500多块钱,非常感谢国家、感谢党的好的政策。”

  据了解,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后,被授权人可使用授权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门诊特药、门诊统筹等费用中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实现个人账户共济资金即时结算,为家庭成员之间搭建共济保障的桥梁。福海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卡里哈尔·哈依沙说:“通过职工‘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来余额不再局限于个人使用,而是可以拓展到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极大地提高了医保基金的共济保障作用,让参保职工家属也能直接享受医保红利。”

  随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的深入实施,福海县逐步构建起更加完善、更加人性化的医疗保障体系,并将持续抓好政策落地落实,做好医保惠民的政策宣传,让群众在医疗服务中感受到“有医可靠”的安心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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