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叶城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采取集中反馈与“一对一”反馈相结合,分别在被巡察党组织所在乡镇(区)、单位召开了集中反馈、“一对一”反馈会议。包联乡镇(区)县领导、县直单位分管县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组组长、被巡察村(社区)所在乡镇(区)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组织员及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参加反馈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会、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本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题学习培训并明确了巡察整改要求。县委9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的57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能够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实维稳各项措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党建引领作用成效明显,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同时也指出了被巡察各级党组织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方面,对照自治区党委、地委以及县委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用心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职责、改进工作的有效抓手,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落地见效。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担当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被巡察村(社区)所在乡镇(区)党委要落实巡察整改“四方责任”要求,加强整改统筹协调指导,乡镇(区)纪委书记要当好巡察整改的“监督员”,加强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县委巡察组要当好巡察整改的“指导员”,指导帮助被巡察党组织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