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自治区人社厅和财政厅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21号),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阜康市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和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连续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9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办法,同时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予以倾斜照顾。
阜康市社保中心在接到调待通知后,按照区、州统一部署即刻行动,精准核对人员信息、提前申请预拨资金,以最短的时间全面完成待遇调整及基金支付工作,同时为退休人员做好政策解释,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额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据悉,此次调整补发的养老金预计于7月8日发放到退休人员的工资卡中,养老金调整惠及全市10617名企业退休人员和2987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资131.87元,调整补发2024年1至6月增资额共计955.65万元,7月起将按照调整后的养老金标准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