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警官,你快去看看,那边有一只受伤的‘大麻雀’,好像还不是一般品种!”6月2日, 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东山派出所民警张庆正在辖区某工业园区走访时,突然被一位居民拉住。救回之后才知道,受伤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听到“品种不一般”,张庆立刻想到可能是珍惜保护动物,便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张庆仔细观察发现,居民口中的“大麻雀”长着长长的尾翼,疑似猫头鹰,卷缩在树林杂草中,拍打翅膀却无法飞起。
张庆小心翼翼将“大麻雀”捧起装入准备好的纸箱,带回派出所并联系新疆天山野生动物园的工作人员前来救助。经过新疆天山野生动物园的工作人员现场辨认,确认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新疆天山野生动物园工作人员经仔细检查,发现红隼脖子处有明显外伤,对伤口进行简单处理后将其带回。目前,这只红隼已得到妥善安置,伤复之后将放归自然。
红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喙较短,先端两侧有齿突,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以猎食大型昆虫、鸟和小型哺乳动物,在我国分布较广。
米东公安呼吁:保护良好环境和物种多样性,是公民应尽的义务,看到野生动物被困、受伤时,请主动拨打110,由专业人员救助、放生。希望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行列中来,用实际行动共建和谐生态家园。(记者:许倩 通讯员 吴成渝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