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强化驾考中心工作人员及学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近日,伽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前往辖区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三练车场地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活动期间,民警向“准”驾驶员通报了近期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讲解了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饮酒驾驶等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叮嘱广大学员要苦练行车本领,严守文明行车规范,不断加强和提升自身文明交通素质,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提醒广大学员,驾考无捷径,“包过”是骗局!考驾照请到正规驾校学习和报考,声称“花钱包过”“代办代考”驾照的,都是诈骗。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更有可能涉嫌触犯刑法。
随后民警对负责人提出要求,一是要规范科目三实际道路训练行为,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要强化日常安全教育。提高教练员队伍的安全意识,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不得酒后驾驶机动车,并随车携带相关证件,规范使用教练车,确保训练期间的行车安全;三是要提高教学培训质量。教练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学员的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对学员学习的监管和指导,真正实现学员学有所获,提高学员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深化学员的安全文明驾驶理念和遵章守法意识。
最后民警要求负责人和安全员认真学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中相关规定,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知晓自身在驾驶培训中的社会角色,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同时与安全员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将交通法律法规和文明驾驶贯穿于教育培训始终,培养高素质机动车驾驶人员,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