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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一份检察建议,拯救干涸的农田

作者: 米尔扎提•玉素甫江    来源: 轮台县    日期: 2024-05-14

  “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助力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效推动高标准农田项目规范化运行,对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干部李爱林说道。

  2024年2月,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阳霞镇实地走访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过程中发现,位于阳霞镇其盖布拉克村的一处项目区农田存在撂荒、闲置情形,现场可见杂草丛生、土壤表面泛白,初步判断为土壤出现盐碱化情况。办案人员随即通过拍摄现场定位图片、调取卫星图斑对比、与村委会干部坐谈、邀请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验等方式依法固定证据,确认涉及撂荒、闲置的耕地面积为20.893亩,原因为土壤盐碱化、建后管护不到位等,撂荒时间约为一年。耕地长期撂荒、闲置,不仅影响耕地质量,导致土壤退化,对农作物的种植和产量也产生不良影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情形,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充分固定证据、查阅大量法律法规、确认行政机关职责后,于2024年3月11日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1份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采取科学有效措施提升地力,确保在春耕期恢复耕作。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排两名干部全程跟进,邀请农业技术人员对现场土壤进行检测,并制定提升地力方案,积极指导种植户对耕地开展深翻、施肥、排渠等方式治理盐碱化问题。2024年5月,经公益诉讼办案组跟进监督确认,涉撂荒区域已全面复耕,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乡村振兴、“三农”工作,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建设息息相关,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做到践行法治担当和初心使命,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助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高标准”,让“粮田”真正变“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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