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福海县:强化医保政策培训 提升医保服务质效

作者: 刘维芳    来源: 福海县融媒体中心    日期: 2024-04-26

  为做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落地落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4月24日,福海县医保局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公立加民营)、定点零售药店“两定”机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明确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均上调5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调整至4000元。此次培训就医疗报销、长期处方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重点解读。福海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刘文飞说:“我院将根据相关政策,加强培训,做好宣传,让职工及时享受到最新的门诊医保福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明确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进行疾病诊断、治疗、购药等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单次超过一定限额以上的部分,在普通门诊年度限额内由统筹基金按比例给予支付,各统筹地区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标准。普通门诊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继续给予5个百分点的倾斜,未定级医疗机构参照一级医疗机构执行。福海县医保局副局长卡里哈尔·哈依沙说:“今后,我们将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提高参保人员的缴费意识,持续加强基金管理的力度,对医保基金的支出情况进行实时的监控和分析,防范各类风险,守好各族群众的‘看病钱’和‘救命钱’。”

  2024年,福海县扎实推进医保系统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医保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今年一季度,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共60345人,基本医疗基金总收入3038万元。

[信息发布]
01007032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3013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