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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克斯县牧民协助救助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金雕获奖励2000元~

作者:    来源: 特克斯县    日期: 2024-03-30

  2024年3月26日

  特克斯县公安局

  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在特克斯县林业和草原局及

  特克斯县人民检察院的共同见证下

  将一只金雕放归大自然

  居民特某因主动协助对该金雕进行

  救助、饲养

  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

  事件回顾

  2022年2月特克斯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侦办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涉案嫌疑人阿某在特克斯县喀拉达拉镇泊勒坎村北部山区,将一只金雕私自带回家豢养。案件告破后,金雕被依法扣押。

  涉案金雕因暂不具备独自野外生存能力,经过报备协调,特克斯县野生动物救助部门便把金雕交给在山区生活多年的特某带回家饲养。目前,该起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已办结,金雕经过2年的悉心照料,现已具备独自野外生存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应将涉案野生动物“放生”。

  科普

  金雕属于鹰科,被誉为“猛禽中的王者”,栖息于高山草原,沙漠,河谷和森林地带,冬季亦常到山地丘陵和山脚平原地带活动,最高活动范围可到海拔高度4000米以上,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对于野生动物而言,大自然才是它们的家,私自捕猎在家豢养,无异于人为制造锁住它们的牢房。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已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将面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制裁。

  温馨提示

  特克斯县公安局温馨提醒:群众若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可直接拨打110或联系野生动物救助站等相关部门进行专业救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违法捕获、猎杀、贩卖、食用野生动物,将会追究法律责任。

[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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