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处于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位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对促进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意义重大。九师中级人民法院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始终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断完善健全司法便民、诉源治理等工作机制,为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坚持能动司法
为社会治理增添法治亮色
近年来,九师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的乌拉斯台人民法庭、乌什水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积极打造“人民法庭+”的联动模式,从源头治“未病”,将司法服务前置,把司法宣传、矛盾排查融入日常工作,把纠纷吸附在诉前。
乌拉斯台人民法庭主动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建立“庭所共建”解纷新模式。三方多次召开矛盾纠纷研判联席会议,研究基层矛盾纠纷特点、成因,掌握矛盾纠纷动向,做好社会矛盾风险评估,提出解决方案,深化落实了研判预警机制。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模拟法庭”“群众法治大培训”等活动,提升职工群众法治意识。
乌什水人民法庭积极与所驻团场对接,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大局,定期参加团场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结合人民法庭工作实际,多次向团党委、团党委政法委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并提出解决意见或建议。
2023年8月,辖区某团因廉租房房租收取问题,向乌什水群众征询意见,乌什水人民法庭根据廉租房的性质,向该团发出了《理顺团场廉租房管理职责的法律建议函》,为团场清收房租过程中产生的矛盾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
注重诉前调解
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深入推进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大格局,变“等案上门”为“主动出击”,注重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乌什水人民法庭与驻地党委政法委协调,积极开展“无讼连队”创建工作,将连队“两委”成员及连队的“社会贤达”聘为特邀人民调解员。在职工群众发生纠纷后,首先由人民调解员在连队内部处理,如无法调解,则由包连干警进行调解,确保矛盾“小事不出连、化解在诉前”。
2023年,乌什水人民法庭辖区共有8个连队全年无诉讼案件发生。
乌拉斯台人民法庭依托“法官工作室”优势,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和解,有效降低了职工群众维权的成本,确保职工群众就近就地获得法律帮助,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同时,充分发挥法庭专业优势,深入开展“巡回法庭进连队”“普法进社区”等便民利民活动,推进解纷力量形成合力,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于萌芽状态。
加强自身建设
优化服务基层能力水平
坚持把完善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人民法庭高效运转、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的根本保障,下沉优秀审判力量、下移工作重心,为推进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乌拉斯台人民法庭和乌什水人民法庭在两级法院党组的关心支持下,选任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过硬、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的干警到法庭任职,并积极向上级法院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不断提升人民法庭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开展掌上立案、网上开庭、电子送达工作,为职工群众诉讼提供便利条件,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同时,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安保工作,配置专业安保人员和相关安全设施,为人民法庭各项审判工作开展提供坚实基础保障。
主动解民难、排民忧、纾民困,把司法服务群众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这就是人民法庭的日常工作。九师乌拉斯台人民法庭、乌什水人民法庭聚焦审判主业与优质司法服务,在实际工作中逐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满足职工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振兴与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