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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五举措”打击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提振民企信心

作者: 牛建良    来源: 吉木萨尔县委宣传部    日期: 2024-02-20

  被拖欠账款是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面临的诸多困难之一。为解决日益严重的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切实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2023年11月以来,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区、州局的要求,开展整治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五举措”,督促大型企业履行合同约定,支付拖欠中小为企业账款,并强制大型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逾期尚未支付合同情况。

  强化宣传。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抓手,广泛宣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形成守信重信的市场氛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进企业服务宣讲20场次、召开座谈会2场,覆盖市场主体300家次。

  多报合一。全面推进年报精细化管理,指导我县1家大型企业在企业年度报告中填写与小企业签订合同款项,公式率100%。并与税务部门实现年报数据共享,倒逼企业做好相关排查工作,强化企业责任意识,树立第一道防火墙,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利益。

  一业一查。将治理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3年度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下发任务,对我县1家大型企业(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的年报公示信息进行了定向抽查,通过现场检查,该公司2022年、2023年与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分别为962份和576份,涉及合同资金分别为51981.37万元和21307.26万元。截止核实数据未发现有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现象,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向社会公示。

  信用承诺。为解决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制定了《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形承诺书》,引导大型企业开展信用承诺,营造诚信氛围,提高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和参与信用建设意识。

  联合惩戒。充分利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大型企业相关事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向社会公示,同时纳入企业负面清单,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多部门通力合作,加强联合惩戒,倒逼企业履行合约,合法经营。

  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是优化营商环境,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实现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举措。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加大对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合同情况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经营主体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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