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协助学校做好法治教育工作,是一项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实际情况出发,切实提高中小学生明辨是非、依法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自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施行以来,富蕴县人民检察院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检察保障,推动了法治校园建设,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为今后走出社会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履职实质化,法治副校长全覆盖。2023年,富蕴县人民检察院领导、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12名检察人员覆盖担任县域内21所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指导学校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学生欺凌防控等校园安全防控机制。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4条,涉案犯罪分子均已受到法律的严惩,及时阻断了对被侵害学生的进一步侵害。

法治进校园,抓实“一号检察建议”。联系学校实际,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和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富蕴县人民检察院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预防性侵、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在师生家长心中扎根。2023年,面向学生举办各类法治讲座31场次13000余人次,面向教职员工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等制度宣讲6场次700余人次,利用家长会面向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9场次2500余人次。

依法能动履职,督促入职查询落实。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从源头上最大限度阻断伸向学生的“魔爪”。2023年度,教育行政部门将1名教职员工中的“害群之马”清除出教师队伍,保证了教师队伍的纯洁性。

加强协作配合,凝聚法治合力。富蕴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富蕴县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法学会、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协作配合,联合举办由县高级中学高一年级学生为主体的以“防范校园欺凌,法治护航成长”为主题的青少年模拟法庭展演,让学生自己扮演案件角色,切身体会法律的神圣与权威,自内心深处树立起对法律的敬畏,有效提升自身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

举办检察开放日,播撒法治的火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委、妇联等多部门关心关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人士和多所学校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德育主任走进检察机关,通过“沉浸式”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未成年人保护微视频、举行“未”爱守护专题座谈会、赠送法治大礼包等形式,积极主动加强与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沟通协作,共同守护“少年的你”。

多元综合救助,彰显检察为民担当。不断深化“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救助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紧密衔接,有效整合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效果,传递司法救助温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年度,办理多元化司法救助案件6件,共计救助未成年被害人9名,发放救助金9.1万元,协助2人进行生活安置,为1人及其家庭协调解决了户籍、低保、廉租房等问题。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育人以法,润物无声。富蕴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优势,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精心设计法治教育内容,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形成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的意识,认真守法、严格守法、自觉用法,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下一步,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履职,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强化检校合作,加强检校共建,携手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质效,助力培养崇尚法治、自信自强的新时代接班人,扎扎实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