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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查“生鲜灯” 确保生鲜“素颜”上市

作者: 赵丰 张婷婷 田聪    来源: 七师融媒体中心    日期: 2024-01-04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2023年12月28日,第七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辖区内市场、商铺开展禁用“生鲜灯”专项检查。

  记者跟随师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相关场所进行专项检查。走进牛街农贸市场附近,记者注意到,除肉摊上方悬挂灯具外,其他类商品未悬挂灯具。但仍有部分小区商铺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生鲜灯。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铺进行宣传教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商铺立即整改,并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前面提醒过了,现在也不敢使用。”在牛街市场,一家未使用生鲜灯的肉铺前,商铺老板马春叶告诉记者,现在生鲜灯是不允许使用的,她也不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欺骗消费者。

  根据2023年12月1日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结合前期各执法大队摸底排查情况,师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辖区大型商超、食用农产品市场及其他生鲜经营场所“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营业户,依法依规处理。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检查经营业户81家次。通过专项检查行动,师市消费市场上“生鲜灯”的使用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生鲜灯”常态化执法,一旦发现经营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师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级行政执法员李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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