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方面的职能作用,2023年7月以来,克拉玛依区司法局在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基础上,聚焦“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这一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内涵,全面启动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各司法所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步,并涌现出了一批基础扎实、业绩突出、人民满意的司法所。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12月13日,克拉玛依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授牌仪式在区矛调中心举行。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由区司法局主持并宣读表彰决定,银河司法所、胜利司法所获得首批克拉玛依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荣誉称号。
区司法局就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今年以来,区司法行政部门在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中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绩,但基层法治建设尚在起步阶段,各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发挥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克拉玛依区司法局将砥砺奋进、锐意创新、务求实效,不断深化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争取为平安法治克拉玛依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要求,区司法行政部门要以此次创建为契机,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刻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内涵,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在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同时,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在新征程上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