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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4”监管方式让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展销商品提档升级

作者:    来源: 霍尔果斯好地方    日期: 2023-11-24

  11月23日,一辆装载着洗护类、酒类、烟类等24种商品的货车从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抵达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以“5034”监管方式查验放行后,再经过送货、上架,商品就正式“走”到了消费者面前。

  霍尔果斯丝路桑田报关服务有限公司报关员孙美玲说:“一开始很担心报关流程复杂会造成货物滞留,没想到合作中心海关工作人员主动与我们联系,全程指导完成系统操作并跟进货物通关,整个过程不到10分钟,真的很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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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货物以“5034”监管方式进入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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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货物以“5034”监管方式进入合作中心)

  “5034”为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指代“区内物流货物”监管模式,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从境外运进或运往境外的仓储、分拨、配送、转口货物,包括流通领域的物流货物及供区内加工生产用仓储货物。在该模式下,境外货物到达霍尔果斯综保区保税存储后,可根据企业需求进入合作中心进行销售,促使合作中心和综保区形成“前店后仓”联动发展格局。

  随着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新疆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海关结合实际,用好中央赋予自贸试验区的改革自主权,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加快流程优化再造,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实现新突破。

  为实现对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域规范有效监管,乌鲁木齐海关解放思想、创新观念、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推动解决合作中心发展面临的制度性问题,成立改革业务专班,新修订《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域海关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为“5034”监管模式能够依法依规实行并得到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海关综合业务科副科长苏进武表示,《监管办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确了海关对境内地区进出中方区域的人员及随身携带物品、货物、运输工具实行监管,按照进出境管理为海关现场监管提供了准确的执法依据,同时规范了进出合作中心人员及货物的具体流程,为旅客、企业提供有效参考,也为合作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海关监管科副科长陈中浩表示,《监管办法》的实施大幅拓宽了合作中心的进货渠道,推动合作中心内销售商品从食品、饮料、纺织品等低货值向化妆品、箱包、奢侈品等高货值商品延伸,丰富了合作中心内商品结构层次,为旅客提供了更多的消费选择。

  “乌鲁木齐海关最新发布的《监管办法》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意味着我们销售的境外货物以‘5034’监管方式进入合作中心有了制度依据,给我们这些商户吃了‘定心丸’。”合作中心欧洲免税城总经理胡春媚激动地说。(记者:李勇 聂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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