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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所联动”抓前端,头区法院分享指导调解的“枫桥经验”

作者:    来源: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日期: 2023-10-11

  在10月8日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作为特邀代表全国基层人民法庭,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人民法庭庭长柯媛媛围绕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作了题为《“庭所联动”抓前端 共同做实指导调解职能》的交流发言,充分展示了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方面取得的进步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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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近年来,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坚持“枫桥经验”的时代化、本地化、具体化,以“庭所联动”为抓手,共同做实指导调解职能,探索形成“联调化解纠纷、联动防范风险、联建实现善治”的基层治理模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建立“庭所联合共建”机制,与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三所联动”,会同基层社区、妇联、工会设立矛盾化解中心,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

  联合司法所探索集中指导和分片包联模式,动态研判辖区易发多发纠纷,通过组织辖区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和现场观摩、聘任人民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等措施,做实做细指导人民调解职责。近三年来,86%的矛盾纠纷前端调处,16个社区中6个社区实现“无讼”,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高效批量化解纠纷

  同时,定期更新完善特邀调解员名册,由司法所选派1名人民调解员常驻人民法庭,年均调解纠纷4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2%。注重发挥委派调解优势,在当事人自愿原则下,涉民生纠纷优先导入人民调解,并发挥示范调解效能,对劳动劳务、物业供热纠纷等开展示范性调解,高效批量化解纠纷。近三年来,“保护妇女儿童驿站”家事纠纷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0%。

  构建风险防控网

  此外,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积极完善信息通报和风险预警机制。定期与区司法局、管委会、司法所双向通报辖区诉讼案件类型和特点、民间纠纷变化和趋势,并召开联席会议,形成辖区矛盾纠纷共同分析、提前预警、协调处理机制,共同做好前端化解、综合治理等工作。近三年来,提前介入化解纠纷隐患568件,成功化解率达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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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媛媛说,下一步,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新时代人民调解和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实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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