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们在看什么呢?”
“你快来看看,这是我们村2023年的村规民约。”
走进策勒县乡村,公示栏、小广播、电子显示屏、电线杆子、农户家中到处都在宣传本村2023年村规民约。
策勒县高度重视村(居)民公约工作,通过“广征民意、修订完善,严谨务实、审核把关,营造氛围、积极宣传,相融相促、提升成效”四项举措,让村(居)民公约成为适用于村级自治,村务管理服务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小宪法”。

策勒镇研究制定村规民约。
策勒县坚持“县级审核、乡级指导、村级引导、群众参与”的原则,通过召开村(居)民大会、党员大会的形式,按照合法合规的要求,广泛征求党员和村(居)民代表意见建议,并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加入奖励和处罚措施,着力强化约束性、彰显实用性、突出实效性,切实让村(居)民公约成为村(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我们鼓励村级因地制宜,将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难管、群众厌弃的行为补充完善到村(居)民公约中,并由组织部牵头,抽调民政局、司法局骨干力量,集中对村(居)民公约进行审核、备案,指导村级制定出接地气、有生机、易落实的‘一村(社区)一规’”并上传至全国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平台。” 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介绍说。
策勒县还坚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通过制作宣传小视频、小语音、小海报等宣传素材,积极采取村级喇叭、张贴公示、过塑夹挂、入户宣传、集中宣讲、国语夜校等方式,不断广泛宣传,拓宽覆盖面,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达到了“人尽皆知、家喻户晓”的目的。同时,坚持村规民约和农牧民家庭积分制相融相促,做到了每周一评“强引导”、每月一评“上红榜”、每季一评“兑积分”、每年一评“树榜样”。通过广泛参与,年初以来,群众“上红榜”1314人次,奖励积分6万余分,切实提高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下一步,策勒县将持续提升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使村(居)民公约成为基层治理的有效抓手,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坚持将村规民约视为“教科书”,将家庭积分视为“测试卷”,通过村规民约和农牧民家庭积分制相融相促,把纷繁复杂的村级事务标准化、具象化,让乡村治理工作可量化、有抓手,持续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