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扎实推进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6月15日,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应急、公安、住建、乌恰镇政府等部门,依法对辖区乌恰镇一机动车回收站200余平方米用于员工临时宿舍及堆放货物的违规彩钢板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连日来,库车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多部门对辖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开展了“地毯式”清查,重点对彩钢板建筑的使用情况、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检查。6月13日,检查组人员发现辖区乌恰镇一机动车拆解回收站厂区内建有一处建筑面积200余平方米的彩钢板房,主要用于员工临时宿舍及堆放货物,通过查看彩钢夹芯材料,材质为泡沫,现场对泡沫的燃烧性能进行测试,其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属于易燃材料。
针对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检查组执法人员立即采取行动,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约谈,讲清消除隐患的重要性,并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拆除工作中,检查组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监督指导,并以典型火灾案例为例,对回收站负责人及员工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共拆除违规搭建的彩钢板房200余平方米。
下一步,库车市消防救援大队将进一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行为,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高压态势,切实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