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村(居)民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租住不断增多,此类场所点多面广,不同程度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疏散通道不畅等突出问题。
为深刻吸取此次坍塌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居民自建房隐患整治,全力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连日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以自建房整治为“切口”,坚持以内外能力提升为基础,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全面铺开辖区生产经营性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构建联合整治“责任链”。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召开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综合治理动员部署会,根据《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及《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思路,明确整治范围和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全面补齐自建房消防安全“防控补丁”。同时,着眼于辖区部分农村消防工作体系不完善、灭火救援力量不足、消防基础力量薄弱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辖区农村消防安全力量体系建设,着力破解农村“小火亡人”突出的问题,切实补齐消防安全治理短板。
打好综合治理“组合拳”。大队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主推手”作用,积极发动街道、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员等力量齐头并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按照“检查+培训”的模式,对辖区从事生产、经营、租住等使用性质的自建房开展检查。尤其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自建房,坚决采取措施,一律进行搬离。实行巡查回访,定期组织“回头看”,对隐患反弹及整改不到位的自建房进行跟踪督导,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整改到位。
强化宣传培训“有热度”。针对自建房分布广泛、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逃生自救能力差的问题,多角度、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分散”等宣传方式,发动派出所、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上门服务,深入村(居)民家中传授消防安全知识,依托支队微信公众号、消防宣传车推送有关自建房消防安全常识;在自建房聚集区出入口的公告栏张贴宣传海报、并向居民及社区发放《常见消防安全隐患图解》检查指导手册及电子版,指导其参照手册进行日常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同时,动员居民加入消防志愿组织,并通过“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参与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等,进一步扩大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
截至6月4日,大队本级及上级支援专项隐患排查组,共检查生产经营性自建房328家,累计发现隐患1124条,立即整改753条,限期整改371条,临时查封5家,处罚34家。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结合“城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持续深入社会单位,主动帮扶,查找火灾隐患,上门指导隐患整改,入户宣传防火逃生常识;加大对辖区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始终保持隐患治理的严肃态势,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