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在疆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三部法律草案
为高质量完成法律草案审议工作贡献新疆力量
1月1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在疆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和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今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审议上述三部法律草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法律案,是国家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立法活动。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审议好法律案,不仅是政治责任,也是法定职责。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这三部法律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全过程,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
会议强调,制定三部法律草案是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立法举措。要从指导思想、时代特征、实践要求等方面来认识和把握法律草案的核心要义。要深学细悟三部法律草案,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要加强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代表有效履职,充分发扬民主、凝聚最大共识,广邀行业专家学者交流研讨,有效汇聚各方智慧“金点子”,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要深刻理解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把握好法律条文背后蕴含的政策走向,深刻理解国家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民生保障、国家安全等各领域的战略布局,切实发挥好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为良法善治奠定坚实民意基础。人大代表要把“研读讨论”和“法治宣传”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依托代表联络工作站、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等平台,向群众宣传解释法律草案精神和主要内容,加强立法解读引导,为法律的顺利通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会议对三部法律草案作了讲解辅导,并征求了代表意见建议。(记者 刘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