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编制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征集内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锚定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五大战略定位”,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疆,聚焦新疆改革发展稳定所需,提出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自治区地方立法建议项目。
三、征集要求:所提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包括项目建议名称、制定的依据、必要性、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可行性,以及建议措施等内容。如有法规草案稿的,可以一并提交。
四、征集方式:请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立法建议项目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fgw202409@163.com)反馈。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77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信封注明“2026年自治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邮编:830002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5年9月9日
【纠错】 【责任编辑:张理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