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引入“各工委+立法咨询专家”联合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履行审查职责,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起点。霍尔果斯市人大常委会指导报备机关规范报备,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逐件开展审查。在形式审查中发现某制定单位没有按照要求时间段进行报备,及时进行了督促修改。目前,报备机关能够自觉接受监督,按时履行报备义务,做到了格式规范、材料齐全、报送及时。
霍尔果斯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规范性文件审阅后,按照职责分送有关工委进行业务审查,搭建全方位协作的工作格局,凝聚起备案审查工作强大合力。今年,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积极发挥行业监督优势介入业务审查,对分送的住建、市场监督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业务审查,发现存在适当性问题,及时书面反馈至法制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开展业务审查)
针对备案登记的规范性文件,霍尔果斯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等标准依法依规进行审查。今年前5月,组织人大领域立法咨询专家和制定单位召开座谈会2次、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未发现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形,在适当性和形式审查上提出了12条针对性的意见。
霍尔果斯市人大常委会将切实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更贴近群众需求,更符合霍尔果斯实际,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记者 谢伊代·吐尔逊 通讯员 娜孜古丽·库尔曼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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