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文物绽芳华 · 吉木萨尔县:让文物保护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新华网
2025 05/12 13:10:00
来源:新疆人大

法护文物绽芳华 · 吉木萨尔县:让文物保护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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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近年来,吉木萨尔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北庭故城遗址保护工作,积极配合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立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全力助推北庭故城遗址保护高质量发展。今年5月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为保护利用北庭故城遗址工作注入强劲动力。

  昌吉州人大代表、吉木萨尔县北庭学研究院副院长赛依丁·阿不都拉一直关注着北庭故城遗址保护工作。他在日常走访调研中了解到,《新疆吉木萨尔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已施行十余年,但施行的过程中面临着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我们既要让文物活起来,发挥其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又要确保文物得到有效保护。《条例》部分条款不适应当前文物保护工作。”赛依丁·阿不都拉说。

  为确保修订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吉木萨尔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昌吉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全方位协同配合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对2013年施行的《新疆吉木萨尔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组织人大代表实地走访北庭故城遗址,与专家学者座谈探讨,形成《条例》修改意见提交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2025年3月26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正式获批,5月1日起施行。随着新《条例》正式施行,2013年制定的《新疆吉木萨尔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同时废止。《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共二十七条,确立了“保护为主、加强管理、挖掘价值、合理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核心原则,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提出具体且有力的保护措施,为遗址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鼓励开发北庭文化特色标识、文创产品及影视作品,将遗址保护与活化利用相结合。既回应了遗址本体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也为活化利用提供了法律框架。

  自《条例》实施以来,吉木萨尔县北庭学研究院开展新修订《条例》的专题学习和深入研究,通过明确各部门在北庭故城保护中的职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保护条例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依据《条例》,吉木萨尔县对《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进行全面修编,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奠定基础。县文旅局党组书记葛文超表示:“新规划既确保了文物安全,又为合理利用预留了空间。”(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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