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至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平新来率调研组围绕《自治区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工作在乌鲁木齐市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前往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板房沟分局板房沟管护所、乌板乌水林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新疆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等地,实地调研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疫源疫病监测、野生动物致害防控、野生动物繁育、利用、救治工作及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普法宣传、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情况。调研组听取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就修订《自治区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与市、县相关负责同志及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司法行政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交流,肯定了乌鲁木齐市及区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有效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取得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调研组将认真归纳、梳理汇总、研究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高质量做好办法修订工作,更好依法推进我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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