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临校园日,食安正当时。临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切实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温宿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辖区各个学校及周边商超开展“拉网式”食品安全排查,以“零容忍”态度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温宿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辖区商超开展“拉网式”食品安全排查。陈小双 摄
期间,联合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新疆理工大学食堂储物间、设备间、加工间、清洗间等区域,对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安全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肉制品采购等进行了深入排查了解。针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一一指出并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学校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民警向食堂从业人员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和《刑法》中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叮嘱负责人自觉做到“食品安全,警钟长鸣”。
此外,民警还逐一检查留样食品的种类、克重、时间标签及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范,并随机抽取米、面、油等大宗食材,通过快速检测设备现场检测是否存在农药残留、非法添加剂等问题。检查过程中,民警还重点核验了食材采购台账、供货商资质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确保全链条可追溯、全流程可监管。
温宿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辖区商超开展“拉网式”食品安全排查。陈小双 摄
“校园食品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必须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食药环大队民警穆耶赛尔·艾尼瓦尔表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留样标签信息不全问题,民警现场督促食堂负责人立行立改,并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强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
最后,检查组在金桥超市针对冷链食品、散装食品、节令商品,细致查验了食品保质期、储存温度、进口商品检疫证明等。食药环大队民警借助专业检测仪器,对生鲜肉类、蔬菜等进行了抽样快检,并向经营者普及《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警示杜绝销售过期、变质及假冒伪劣产品。同时在检查现场向学生和群众们讲解了食品安全知识、常见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及预防措施。
温宿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辖区商超开展“拉网式”食品安全排查。陈小双 摄
“我们将持续深化与市监等部门的协作机制,紧盯食品、药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对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同时通过“执法+宣传”双轨并行,提升经营者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维权能力,为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公安力量。”温宿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负责人张健表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温宿县公安局以“3·15”为契机,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切实提升了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讯员 沈丹 陈小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