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行不行,群众先来评。2月11日,阜康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征求意见座谈会,就《阜康市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备案审查。阜康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镇人大代表、立法信息采集员、村干部、种(养)植户代表等参加会议。
“今天召开座谈会,就想听听大家对方案的意见。政府部门负责人也在现场,大家有不理解、不满意的地方都可以提出来。”阜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木拉提别克说。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条规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引导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备案审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此次座谈会正是阜康市人大常委会落实上述条例的具体举措。
在阜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霞的主持下,阜康市财政局、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以及保险公司代表,分别从方案的制定背景、实施目的、保险理赔等方面作介绍。
“旱情算不算自然灾害?”“冬小麦已经种完了还没买保险,如果出现灾害该怎么办?”“乡镇干部在理赔过程中,能做些什么?”了解方案后,与会人员纷纷询问。
为引导大家更好地审查规范性文件,刘霞结合《条例》规定,建议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采取的措施与目的不符合比例原则;明显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明显不适当的内容。
“能现场解答的,请工作人员现场解答;不能现场解答的,请大家留下联系方式,会后工作人员联系大家解答。”在刘霞的主持下,现场座谈务实、交流充分、问答有序。
“通过座谈我们发现,如果政府相关部门在制定前开展更加充分的前期调研,方案的针对性会更强。”木拉提别克说。
“建议市政府在《实施方案》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农业保险工作更加贴近民生、顺应民意。”座谈结束后,阜康市人大常委会在审查意见中加入了上述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