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自觉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自治区教科文卫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可靠的服务保障和人民智慧。
以高质量立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发挥主导作用,种好“责任田”。针对教科文卫领域综合性、基础性、全局性的法规,主动扛起组织起草、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和提出议案等责任。在开展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工作条例、自治区实施档案法办法、玛纳斯史诗保护条例等地方立法中,提前介入、唱好“主角”、把握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深入基层立法点、协会学会、学术团体、场馆以及民间艺人中,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全程把控法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和审改等环节,积极协调立法进程。
体现地方特色,确保“真管用”。充分认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立法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打赢涉疆对外斗争中的重大意义,会同自治区文旅厅等有关部门,紧盯国家上位法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要求,加快玛纳斯史诗保护地方立法进程。立法调研和拟制法规草案中,紧紧围绕玛纳斯史诗传承保护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卡”点,立足玛纳斯史诗地域性传播、家族式传承、口口传授等特征,从保护机制建设、传承人培养以及史诗发掘、利用、保护等方面予以全面规范,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遗产更好传承、保护、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支撑。
以高质量监督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坚持目标导向,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先后协助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南北疆高等院校、文化场馆、群众社团,查找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究政策落实中发现的短板弱项,把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与解决矛盾问题有机结合,打通法治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
突出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关心关切加强监督。委员会持续聚焦教育和医保领域开展监督。在2023年对义务教育开展执法检查、对医疗保障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开展专题询问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政府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持续推动教育公平、医保惠民等政策落地见效。通过持续跟踪监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城乡、校际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显著提高,取消门诊就诊卡等政府承诺得以兑现。
坚持“把脉问诊”,持续推动专题询问常态化。近年来,持续就自治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进行监督的基础上,采取“执法检查+跟踪视察+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的方式,协助常委会再次就自治区教育工作开展询问,这也是常委会首次就自治区整体教育工作进行的一次综合询问。督促到会应询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现场答、现场办”,提前将调研检查发现典型问题反馈政府有关部门研究,确保了询问有方向、可操作、易落实。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高校生均拨款什么时候能到位、城镇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不足”等9个方面典型问题,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厅局负责同志一一详尽解答并给出解决问题时限。其中,高等教育生均拨款不能及时到位问题在询问次月即得到落实。
以高质量代表工作为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
办“好”议案建议,积极回应民之关切。落实“两个联系”要求,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议案代表及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分析所提法规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人民群众意愿、满足立法所需条件,不断凝聚立法共识,掌握立法主动。通过会议交办、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委员会组成人员实地现场督办、抽查办理满意度等闭环运行工作机制,切实把人民群众的“金点子”变成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金钥匙”。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3件议案和人大代表提出的87件建议均得到了认真办理和满意答复。
建“稳”履职平台,努力提升履职水平。落实“开门”立法,邀请代表全程参与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等三部法规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工作。实施“开门”监督,2024年协助常委会开展的两次执法检查、一次跟踪视察和一次专题询问,101名人大代表在其中“唱主角”、站“C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在监督工作中得到有效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通过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充分体现。
做“实”代表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实操锻炼”,不断提升代表的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强政治学习,把好履职“风向标”。加强业务培训,夯实履职“基本功”。借助常委会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帮助联系代表不断提升审议能力、参与监督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能力。加强专题培训,增强履职“内动力”。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和委员会年度工作,采取“现场讲座+视频连线”方式,组织23名联系代表开展“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