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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县人大常委会:紧扣“三个环节”强化任命干部全过程监督-新华网
2025 01/06 22:28:26
来源:新和县融媒体中心

新和县人大常委会:紧扣“三个环节”强化任命干部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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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新和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命权、监督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工作程序,紧扣任前、任中和任后三个重要环节,建立任命干部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增强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督促其依法履职、为民服务。

  在紧扣任前环节,坚持法律知识考试方面,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规定》,推行“任前必考”制度。实行对提请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闭卷考试,考察了解拟任命人员对常用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干部提供参考。考试内容紧紧围绕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考试成绩分为优秀、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考试成绩在及格以上档次方能提请会议研究,严把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入口关”。换届以来,累计综合考察拟任命人员40余人(次)。

  在紧扣任中环节,严格落实宪法宣誓方面,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做到“凡任必宣”,精心组织好宣誓仪式。研究制定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在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涉及人事任命时,对主持人、监誓人、领誓人、宣誓批次、人员站位、着装等作出规定。换届以来,共组织所任命人员宪法宣誓30场(次),通过开展宪法宣誓,不断增强其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在紧扣任后环节,扎实开展履职评议工作上,新和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对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方式,制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办法,规范履职报告内容,规定每年度政府副县长、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检法两院工作人员至少向县人大常委会履职报告1次。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县委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进行公布。换届以来,共听取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报告41人(次)。通过强化任后监督,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作用,督促任命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意识。(汪霜)

【纠错】 【责任编辑: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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