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5年昌吉州“庭州英才”引才专项行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吸引全国各路英才来昌吉州建功立业。
“昌吉州在吸引和成就人才方面有4个方面独特的优势:地缘优势明显,是人才宜居的胜地;发展潜力巨大,是人才兴业的宝地;人文底蕴深厚,是滋养人才的福地;人才政策优渥,是人才筑梦的高地。”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路平介绍。
据介绍,昌吉州为持续增强人才集聚效应,提升人才引进质量,结合全州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急需紧缺专业需求情况,将从2025年开始组织实施“庭州英才”引才专项行动,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引进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战略性储备培育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素质专业型领导人才。
《细则》确定,对于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占用人才专项储备编。综合管理类人才安排在州直综合部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选派到国有企业或乡镇(街道)挂职锻炼;专业技术类人才安排在对口行业单位重要岗位,教育和医疗等人才作为“双肩挑”型后备领导人才进行跟踪培养。试用期考核合格,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聘用至七级管理岗位,硕士聘用至八级管理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取得相应职称后,博士聘用至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硕士聘用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考核优秀的,博士可聘任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可聘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经2年重点培养后根据期满考核情况,引进人才可聘任相应的管理岗位、专技岗位,也可按有关规定提拔至上一级领导职务或调任公务员。
《细则》确定,对于昌吉州州属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按有关规定聘至相关岗位,享受企业薪酬待遇。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博士聘任为总经理助理(相当于正科级),硕士聘任为企业部门副职或二级公司副总经理(相当于副科级);考核优秀的,博士可聘任为企业副总经理(相当于副县级),硕士可聘任为企业总经理助理(相当于正科级)。经2年重点培养后根据期满考核情况,按相应级别留任企业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按有关规定转(调)任全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相应级别领导职务。
据介绍,昌吉州将为引进人才提供充分的待遇保障。引进人才可免费入住100平方米以上“拎包入住”式公寓5年;在昌吉州租房的,给予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租房补助。试用期考核合格且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在昌吉州首次购房并落户,给予博士40万元、硕士2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同时给予博士5万元、硕士3万元的学费补贴。此外,对引进人才的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方面的需求统筹解决。
《细则》确定,对于引进人才符合《昌吉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关于“一事一议”引进高端人才条件的,年薪一般为50万元至200万元;能够形成重大原始创新或带动学科产业突破重大瓶颈、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可提高至400万元。
《细则》还确定,引进的专业技术类人才,结合昌吉州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展自主科研攻关的,对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予以优先支持,最高给予2000万元的科研项目补助;对领衔创建国家、自治区级科研创新人才平台的,最高给予300万元的平台建设资助经费;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和重点人才计划项目,创建高层次人才工作室。
“昌吉州肩负着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典范地州,全力打造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重要使命,比任何时候都渴望人才、需要人才,也比任何时候都更有优势集聚人才。我们热忱欢迎广大人才到昌吉创业兴业就业,各显身手,成就辉煌!”王路平表示。(记者 盖有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