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9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听取自治区质量促进条例草案、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自治区禁毒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自治区实施防沙治沙法办法修订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个别镇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适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有关条款的决定》的说明,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的说明;听取自治区实施档案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的视察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以环境保护法和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为主要内容的2024年全国生态日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分别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人事任免事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山、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迪力夏提·柯德尔汗、王国和,秘书长穆塔里甫·肉孜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凯赛尔·阿不都克热木,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