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开学季校园安全工作,9月9日,新和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副所长、第四中学法制副校长李浩踏入第四中学,为“刺头”学生和家长们精心送上了一份珍贵的法制“大礼包”。讲堂之上,李浩运用PPT授课与真实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欺凌和霸凌的区别。那一幅幅精心制作的画面、一段段简洁明了的文字,让学生们和家长们对这两个概念有了清晰透彻的理解,彻底避免了日后可能出现的混淆与误解。
“你们平时有没有给同学起侮辱性的外号,那都属于校园欺凌。”接着,李浩详细阐释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将抽象的法律语言巧妙地转化为贴近孩子们生活的具体案例,诸如言语上的恶意攻击、身体上的无端伤害、群体的孤立排挤等等,让大家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和可怕后果。同时,他还向孩子们介绍了校园暴力涉及的法律以及校园暴力承担的法律责任。他说道:“我期盼以后你们找到我的时候我们是并肩的朋友、同事,而非成为我的对立面,别让我不得不亲手把你们送进去。”那掷地有声的话语犹如一记重锤,深深敲在孩子们的心中,激发起他们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此次活动获得了学生和家长们的一致高度赞誉,他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更加明晰了校园欺凌的巨大危害。下一步,新和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将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与学校共同构建完善的校园法制教育体系,选派优秀民警担任法制辅导员,加强与学校教师的沟通协作,共同对学生们进行日常法制教育和行为规范引导,不断提升学生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遵纪守法自觉性,全力推动法治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平安新和、法治新和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