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部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为牧民的牛、羊、骆驼等家畜量身定制了“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有效缓解了因狼、熊等野生动物侵袭造成的牧民财产损失问题。自该保险项目今年1月生效以来,博州已累计处理野生动物致害案件878起,涉及死亡牲畜2347头(只),累计赔付金额达227.14万元,惠及878户牧民家庭。
63岁的蒙古族牧民乌尤塔,是博州温泉县塔秀乡冬都布勒格村的一位牧业大户。他和妻子悉心照料着600只羊,然而今年4月的一场悲剧让他们的辛勤付出遭受重创——6只狼的突然袭击导致30只羊丧生。“每年,狼群都会给我带来不小的损失,粗略估算至少六七万元。”乌尤塔心痛地说,这是他按照市场价估算的家畜受损情况。
博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负责人克德尔汗·巴亚肯认为,随着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公众动物保护意识的增强,狼、熊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显著增加,导致家畜与野生动物之间的冲突日益加剧。
去年底,博州人民政府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在全疆范围内首创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机制,由州县(市)两级财政承担300万元投保费用,并设定了高达2000万元的保险赔付上限,为牧民构筑起一道可靠的经济防线。
根据保险理赔标准,一只羊的基础赔付金额是500元,一头牛则是2500元。为了让牧民获得更充分的保障,保险公司还允许牧民自愿增加保费,以换取更高的赔付金额。例如,乌尤塔主动为他的600只羊额外支付了1200元保费,最终在这次狼袭事件中获得了近1.6万元的赔偿,大大减轻了经济损失。
博州草原工作站站长李元军说,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的成功实施,不仅为牧民提供了实际的帮助,还探索出了一条解决野生动物致害损失补偿问题的新路径。这一创新举措不仅回应了牧民的迫切需求,也为新疆其他牧区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记者张晓龙、周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