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沙湾市人民法院坚持“党建+普法”深度结合,持续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下沉式”普法,进一步引导群众提升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大力营造普法、学法良好氛围。
党建+队伍,筑牢普法根基。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庭室庭室长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宪法、民法典等作为共性普法内容,突出新法律法规的宣传,坚持普法内容与审判业务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头雁效应”,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贯彻宪法、党内法律法规、民法典等内容。坚持“选优配强”原则,采取“一人一校”模式,选派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在内的14名法官、法官助理,在14所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精准对接辖区学校法治教育需求,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党建+宣传,弘扬法治正气。结合3·15、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走进村队、学校、企业等单位,深入开展“法治十进”活动,进行民法典、防范非法集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的法治宣传、宣讲活动。积极发挥驻村工作队服务群众司法需求“桥头堡”的任用,结合主题党日、法治十进、巡回法庭等活动,将普法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相融合、同部署、齐落实。常态化开展模拟法庭,不定期选派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到社区开展“沉浸式”模拟庭审,让居民、学生、机关工作人员能够身临其境参与案件审理全过程,以切身体验感受法庭的严谨公正与法律的庄重威严。充分利用村(居)民闲暇时间,采用“面对面、心贴心”的普法方式,为村民提供普法“上门服务”,结合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不断探索普法宣传形式和手段,引导村(居)民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党建+服务,提升为民情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有力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深化“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在全市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站”,村(社区)设立巡回审判联系点,张贴“法官联系卡”,开展“有案办案、无案送法、带案调解”的“送法下乡”活动。2023年以来,共组织法律服务进村活动22场次,受益群众达800余人。创建“多斯调解室”“旅游巡回法庭”“四胜”调解室,在景区醒目位置张贴新疆移动微法院二维码,法庭干警定期深入景区为游客、商户发放《旅游法律知识须知》等宣传资料,向景区游客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接受游客咨询,主动回应商户和游客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讯员:张钰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