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践行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理念,全面实施“143”工作法,在审批机制、选派学员、管理班级方面持续用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有效化。
建立“一项”审批机制,规范调训要求。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沙湾市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不同行业部门选派参训干部实行差异性请示备案制,将请示备案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范围,压实选派责任。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对接上级行业部门、电话随机抽查基层干部等方式,筛查全市干部外出参训情况,针对违规的单位及个人,按照“一次进行口头提醒、两次约谈主要领导、三次全市范围通报”的要求进行处置,并记入负面工作台账。年初以来,已口头提醒6名分管领导,并指导督促整改完毕,有效避免多头调训、重复调训现象。
摸清“四类”干部底数,精选参训人员。建立地委管理干部、科级干部、一般干部、组工干部4类人员教育培训信息库,包含干部姓名、单位、职务职级、教育培训经历等信息,每年年底统一更新内容,全面掌握各部门(单位)干部年度培训情况,为科学选派干部参训提供重要参考依据。通过与单位主要领导谈话、组织调研识别、查阅个人档案资料等方式,了解党员干部综合能力素质和培养期望,结合调训要求、单位推荐情况、外出培训经历及工作职责,精准确定参训对象。年初以来,累计点名调训31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中青班培训,选派960余名专业领域、关键岗位干部赴乌鲁木齐、北京、上海等疆内外各地参加专业培训。
实施“三种”管理办法,提高培训实效。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考核规定,明确训前准备、培训纪律、廉政要求、自我管理、考核运用5个方面20条要求,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培训各环节有序推进。实施“双带班”管理制度,区分主体培训班次、专题培训班次,分别采用“组工干部+党校教师”“行业领域骨干+党校教师”的方式联管,根据培训实际情况及时优化课程、调整模式,确保培训更具实效性。探索“双百分”积分管理办法,以“一百分”为基准,对干部参训的考勤、学习、纪律3方面20项行为进行正向加分、反向扣分;采取“百分制”的方式,对课堂表现、调研报告、结业测试成绩等进行赋分,确保评价综合全面。(通讯员:康勋 何春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