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昌—石”区域2023年散煤治理基本完成-新华网
2023 11/21 11:38:42
来源:新疆日报  

“乌—昌—石”区域2023年散煤治理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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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目前,“乌—昌—石”区域各州市、兵团各师市已全面完成58685户清洁取暖改造,3087户农业生产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已完成99.7%,《“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制定的目标任务已完成。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将“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作为2023年自治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扎实推进“乌—昌—石”区域环境空气治理改善。《“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对“乌—昌—石”区域各州市、兵团各师市要完成的治理任务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9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启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研究结果显示,燃煤源为昌吉州第一大污染源。为有效降低燃煤源污染物排放,昌吉州针对散煤开展“靶向治理”,2021年实施全域散煤替代工程,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大力推进全州农村地区13.2万户清洁取暖改造。2022年,昌吉州积极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成功获得9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州级财政配套15.6亿元,实行户均1万元补贴,进一步减轻农户的资金压力。

  2021年以来,昌吉州已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9.6万户,其中涉及“乌—昌—石”区域的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阜康市4县市共7.8万户,基本实现散煤清零。

  2023年,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小燃煤供热设施清洁取暖改造工程,2.1万户冬季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实现农村区域清洁能源供暖全覆盖。乌鲁木齐市通过安装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方式,进一步优化调整供热能源结构,逐步实现热源多样化和清洁化,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

【纠错】 【责任编辑:周倩】